一、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文化产业发展需要,具有系统的文化产业基础知识,熟练掌握文化产业理论与实务,具备文化产业经营与管理、文化资源开发与运用、文化产业项目策划与运营的基本能力,具备独立从事文化产业研究能力的高层次复合型管理人才和研究人才,培养能从事文化资源与文化产业管理方面的理论研究工作,能在文化宣传系统、文化管理部门和文化产业各行业的综合管理部门中从事相实际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二、基本要求 1. 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拥护党的领导和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品质及为人民服务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献身的精神。 2. 刻苦钻研,勤奋学习,学风端正,掌握扎实的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具有文化产业管理专业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文化产业研究的能力或独立担负文化产业项目运作的能力。 3. 比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阅读文化产业管理专业的外文资料,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和国际交流能力。 4. 身心健康。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和开拓进取精神。 三、学习年限 文化产业管理学科硕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5年。第1、2学年用于课程学习、调研实习,第3学年用于撰写学位论文及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四、研究方向 文化产业管理学科属于工商管理学(一级学科)下的二级学科。研究方向为: 1. 文化资源开发 2. 文化生产与消费 3. 文化产业政策 4. 文化企业管理 五、课程设置与应修总学分 文化产业管理学科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按照课程内容分为学位公共课、学科基础课、学位专业课和选修课。 本学科硕士研究生须累计修满36学分。其中课程(包括必修课、选修课)学习34学分,实践环节1学分,学术讲座1学分。 (一)课程学习 1.必修课。必修课包括学位公共课、学科基础课和学位专业课。其中,学位公共课7个学分,学科基础课9个学分,学位专业课9个学分。 (1)学位公共课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2学分)、自然辩证法概论(1学分)、公共外语课(2学分)、专业外语课(2学分)。 公共外语课程实施应用型通识教育,专业外语课实施学术研究教育(如外文专业文献选读、学术论文撰写、国际学术会议模拟等),课程组由公共外语教学部和文化产业管理专业教师共同组成。本专业研究生入学前两年取得CET六级550分、TOEFL90分、GRE300分、GMAT660分、IELTS6.5分、WSK(PETS-5)成绩合格、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四级或八级考试(TEM-4/8)成绩合格及其他类似级别成绩者,经过申请可以免于修读公共外语课程。 (2)学科基础课包括:中级微观经济学(3学分)、管理研究方法(3学分)和现代管理专题研究(3学分) (3)学位专业课包括:文化产业理论与方法(3学分)、文化生产与消费理论(3学分)、文化企业管理(3学分)。 2.选修课。文化产业管理学科硕士研究生选修科全校通选,要求选修不少于9个学分。本专业设置的选修课程共计9门,包括:文化资源开发研究(2学分)、文化市场研究(2学分)、文化政策与法规研究(2学分)、文化经济研究(2学分)、国际文化贸易研究(2学分)、文化产业项目策划与管理(2学分)、文化产业投融资研究(2学分)、媒介经营研究(2学分)和学术论文写作技巧与规范(2学分)。 3.补修课。硕士研究生入学前为专科生或本科毕业专业不属于文化产业管理学科的,还应在完成总学分的基础上,补修《中西文化史》和《文化产业概论》2门课程。补修课程的学分不计入总学分,应在第一学年内全部完成。课程补修可采用随本科生班课堂学习、在导师指导下自学、网络学习等多种方式进行,由学院和导师进行考核或认定。 4. 实践环节。包括教学实践和社会实践,可以担任助教或者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社会调查或社会服务活动不少于1次,计1学分。 5. 学术活动。学术活动的组织形式及学分认定,按照山东财经大学研究生学术活动学分认定与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计1学分。 (二)授课与选课要求 必修课和选修课均实行小学期授课。鼓励吸引外籍教师参与国际化教学,注入更多国际化元素,提倡全英文授课。 研究方法类课程设为选修课。硕士研究生根据研究方向在导师指导下选择选修课,促进学科交叉研究。 六、课程考核及成绩评定 1.考核形式。硕士研究生的课程考核实行分阶段考核与期末考试(考查)相结合的方式。具体采用案例分析、模拟实训、课堂随机测验、课程论文、项目设计、研究报告、调查报告、读书报告等,每一阶段都通过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录入成绩,并保留原始资料与记录。 2.成绩评定。硕士研究生课程的期终考核成绩均采取百分制,其中必修课 考核成绩70分为合格,选修课考核成绩60分为合格。分阶段考核成绩比重由授课教师确定,录入成绩时采用百分制。 3.中期考核。课程学习阶段完成后,硕士研究生参加由学院组织的中期考核。中期考核要求参照“山东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规定”执行,中期考核合格者方可继续攻读学位。 七、课程的选修、补修、重修及缓考 课程的选修、补修、重修及缓考要求参照山东财经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科研工作要求 鼓励硕士研究生积极参与导师课题研究、撰写学术论文等科研工作,不断提高科研水平和能力。 九、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是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研究生进行科学研究的全面训练,是培养研究生创新能力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环节,也是衡量研究生能否获得学位的重要依据之一。 1.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研究的实际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1年。 2.论文选题和开题 硕士研究生入学后应在导师指导下,查阅文献资料,了解本学科的发展现状和最新动向,尽早确定选题方向,制订学位论文工作计划,完成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所有研究生都必须在一定学科范围内进行学位论文的开题报告论证。开题报告应由以硕士研究生导师(至少3名)及指导小组成员为主体组成的考核小组评审。在学位论文研究工作过程中,如果论文选题有重大变动,应重新做开题报告。 3.硕士学位论文是硕士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系统完整的学术研究工作的总结,论文应体现出硕士研究生在本学科领域做出了创新性学术成果,掌握了坚实宽广的管理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并具备了独立从事学术研究 工作的能力。 4.硕士研究生完成个人培养计划、满足本学科的培养方案、学位论文通过同行专家评审,方能申请答辩。有关学位论文的中期检查、预答辩、学术不端行为检测、隐名评阅、答辩等参见学位授予流程中的相关文件。 5.学位论文学术规范要求 学位论文不得剽窃他人成果。凡引用他人观点、成果的,必须详细列出材料出处,实事求是表达自己的研究成果。 学位论文写作规范具体要求参照“山东财经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写作规范”。 十、毕业与学位授予 本学科硕士研究生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完成各项教学环节,修满规定的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准予毕业;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管理学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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