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山东财经大学及财政税务学院简介 山东财经大学是财政部、教育部、山东省共建高校,坐落于享有泉城美誉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济南,是目前全国在学规模最大的财经类大学。2017年12月28日,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公布了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中两个一级学科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为B+,两个一级学科管理科学与工程、公共管理为B-,成为有两个以上B+学科的三所山东省属高校之一,成为山东省唯一拥有B以上经管学科的省属高校,整体学科实力进入全国财经高校前十名。 山东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历史悠久,其前身最早可以追溯到山东财经学院1960年开始招收本科生的财政金融系。其后,在经历了“文革”中断办学、1978年恢复办学、1986年山东财政学院财政系和税收系创建、2011年山东经济学院财政金融学院与山东财政学院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中财政学和税收学专业的重新整合之后,正式定名为山东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财政税务学院在其发展史上向社会输送了大批人才,甚至学院部分杰出教师代表如左敏教授和郝书辰教授也从学校领导岗位走向社会更重要的领导岗位。在学科发展上,财政学专业先后成为省级精品课程(2004)、山东省品牌专业(2006)、山东省“泰山学者”岗位(2006)、教育部特色专业(2007)、山东省高等学校基础学科建设项目(2007)、《财政学》省级教学团队(2010)、教育部海外名师项目(2011)、山东省强化重点学科(“十一五”)以及山东省特色重点学科(“十二五”),2013年财政学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2016年入选山东省应用经济学一流学科。2017年,“十三五”山东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平台“现代财政制度研究基地”和山东省高校协同创新中心“新旧动能转换与政府财力配置协同创新中心”获得审批。 二、招聘专业及研究方向 1.招聘专业:西方经济学、财政学、数量经济学 2.研究方向:财政政策、国际税收、应用计量 三、招聘数量 拟招聘应届博士毕业生10人,预聘制人才不受人数限制。 四、人才招聘条件 为进一步加快我院人才队伍建设,满足学科建设发展需要,特面向全国招聘各种层次优秀人才: (一)优秀青年博士 1.基本条件:身心健康,品德优良,作风严谨,学风正派,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同创新精神。 2.具体条件: (1)毕业于国内著名或国际知名高校(科研机构) (2)教学效果良好,发表过高水平学术论文,具有申请和主持国家科研项目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发展潜力。 (3)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特优博士和优秀海归博士不超过40周岁。 (二)预聘制优秀人才 1.基本条件:(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治学严谨,勇于探索;身心健康。 (二)已在本学科领域研究方向上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标志性成果,达到或超过学校教授或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的学术水平。 2.预聘制教授: 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之一: (1)在境外知名大学(研究机构)获得助理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博士学位,且近五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A1类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篇及以上; (2)在国内知名高校(研究机构)获得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具有博士学位,且近五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A1类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篇及以上,且至少主持1项国家级科研项目。 3.预聘制副教授: 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之一: (1)在全球TOP200高校(参照英国泰晤士报副刊评审结果)获得博士学位者;在全球TOP200高校或近三年内全球自然指数排名在前100位的高校与科研院所博士后研究出站的青年学者;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的青年学者。以上人员近五年须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A类期刊发表2篇及以上。 (2)在国内知名高校(研究机构)获得博士学位者,且近五年以第一作者(导师第一作者时,本人应为第二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A类期刊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 4.预聘制教授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预聘制副教授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 5.聘期内岗位任务 (1)完成所聘岗位对应的教学任务。 (2)预聘制教授须发表A1类及以上学术论文3篇;预聘制副教授须发表A1类及以上学术论文2篇。期刊类别参照《山东财经大学学术期刊分类目录》,署名第一单位为山东财经大学,本人须为第一作者。 (3)预聘制教授应主持1项新增国家级项目或教育部“重点”项目(A1类);预聘制副教授应主持1项新增省部级项目(A2类)。项目类别参照《山东财经大学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成果认定及量化管理办法(试行)》,第一单位须为山东财经大学,本人须为项目第一负责人。 五、招聘待遇 (一)优秀青年博士,事业单位相应岗位工资,给予每人安家费10万元。提供科研启动费。海外优秀博士及重点学科优秀博士安家费15万元,提供科研启动费 (二)预聘制人员实行协议年薪制。预聘制教授年薪35万元(税前),预聘制副教授年薪25万元(税前);提供安家费15万元(税前),科研启动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一般不少于10万元)。 六、招聘程序: 1.应聘者登陆我校人才工作办公室网站,下载《山东财经大学人才应聘登记表》(教师),发送学院邮箱。 2.学院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核、召开学术委员会(教授委员会)进行学术报告和答辩,确定拟聘人选上报学校。学校确定后办理相关手续。 3.应聘者提供以下材料:学历学位证明(应届生待入职时提供),所在学校的推荐材料(应届生),科研成果及获奖证明, SCI、SSCI等收录证明,海外应聘者还应提交海外经历证明(如中国驻外领事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任职单位出具的海外工作结束证明等)。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31-82617681 联系人邮箱:19926991@sdufe.edu.cn(请注明“教师招聘”) 山东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 2018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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