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拥护党的领导和基本路线政策。具有扎实的金融学、统计学、管理学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理论联系实际、对现实金融问题进行统计分析的能力;培养出既有坚实的数理金融基础,掌握丰富的统计方法,又有较强的计算机程序编制能力和数据分析能力,同时具有金融学及其他相关的交叉学科专业知识、实际动手能力强的高级复合型人才。 二、基本要求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治学严谨,积极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二)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 (三)身心健康。 三、学习年限 金融统计学学科硕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6年。第1、2学年用于课程学习、调研实习,第3学年用于撰写学位论文及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四、课程设置与应修总学分 课程设置按照课程内容分为学位公共课、学科基础课、专业课和选修课。硕士研究生需累计修满36学分,其中:课程学习34学分(其中包括必修课、选修课),调研实习1学分,学术讲座1学分。 调研实习包括教学实践和社会实践,工作量不少于20学时,教学实践或社会实践一般安排在第四学期和第五学期,由实践单位导师给出评价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学术讲座需要研究生参加专题综述、校内外专家学者的学术报告及讲座等,共不少于8次,计1学分。 (一)课程学习 1. 必修课,包括公共基础课、学科基础课和专业课。公共外语课程实施应用型通识教育(如财经外语、商务外语等),专业外语课实施学术研究教育(如外文专业文献选读、学术论文撰写、国际学术会议模拟等)。课程组由公共外语教学部和专业教师共同组成。硕士研究生入学前两年取得CET六级550分、TOFLE90分、GRE300分及GMAT660分,IELTS6.5分、WSK(PETS-5)成绩合格、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四级或八级考试(TEM-4/8)成绩合格及其他类似级别成绩者,经过申请可以免于修读公共外语课程。 2. 选修课,包括公共选修课、学科与专业选修课。选修课全校通选,促进学科交叉研究,研究方法类课程原则上设为选修课。每个学科(专业)设置不少于6门本学科选修课(含研究方法类课程),所有的硕士研究生可跨学科(专业)选修。 3. 补修课,硕士研究生入学前为专科生或本科毕业专业与所学硕士专业不属于同一学科门类的,还应在完成总学分的基础上,补修本专业指定补修的本科课程。课程补修由学院负责组织安排,可采用随本科生班课堂学习、在导师指导下自学、网络学习等多种方式进行,由学院和导师进行考核或认定。补修本科课程不得少于2门,补修课程的学分不计入总学分,应在第一学年内全部完成。 (二)授课与选课要求 必修课和选修课在36课时(含)以内的,可实行小学期授课,以压缩授课周期。鼓励吸引外籍教师参与国际化教学,注入更多国际化元素,提倡全英文授课。 五、课程考核及成绩评定 1. 考核形式。硕士研究生的课程考核实行分阶段考核与期末考试(考查)相结合的方式。阶段性考核采用案例分析、模拟实训、课堂随机测验、课程论文、项目设计、研究报告、调查报告、读书报告、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每一阶段都通过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录入成绩,并保留原始资料与记录。 2. 成绩评定。硕士研究生课程的期终考核成绩均采取百分制,其中必修课考核成绩70分为合格,选修课考核成绩60分为合格。分阶段考核成绩比重由授课教师确定,录入成绩时采用百分制。 3. 中期考核。课程学习阶段完成后,硕士研究生参加由学院组织的中期考核。中期考核要求参照“山东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规定”执行,中期考核合格者方可继续攻读学位。 六、课程的选修、补修、重修及缓考 课程的选修、补修、重修及缓考要求参照山东财经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科研工作要求 鼓励硕士研究生积极参与导师课题研究、撰写学术论文等科研工作,不断提高科研水平和能力。硕士研究生应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身份且署名第一单位为山东财经大学发表或已接受一篇与硕士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或国、内外学术会议)。如未能发表或接受发表学术论文,则应撰写一篇与硕士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且达到学术论文发表的水平,论文格式参见“统计研究”投稿须知。由院长、分管院长、院学术委员会成员、学生导师组成的专家组审阅评价论文是否已经达到学术论文发表的水平。 八、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是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研究生进行科学研究的全面训练,是培养研究生创新能力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环节,也是衡量研究生能否获得学位的重要依据之一。 1.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研究的实际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1年。 2.论文选题和开题 硕士研究生入学后应在导师指导下,查阅文献资料,了解学科现状和动向,尽早确定选题方向,制订学位论文工作计划,完成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硕士研究生必须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学位论文的开题报告论证。开题报告应由以硕士研究生导师(至少3名)及指导小组成员为主体组成的考核小组评审。在学位论文研究工作过程中,如果论文选题有重大变动,应重新做开题报告。 3.硕士学位论文是硕士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系统完整的学术研究工作的总结,论文应体现出硕士研究生在所在学科领域做出了创新性学术成果,掌握了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并具备了独立从事学术研究工作的能力。 4.硕士研究生完成个人培养计划、满足所在学科的培养方案、学位论文通过同行专家评审,方能申请答辩。有关学位论文的中期检查、预答辩、学术不端行为检测、隐名评阅、答辩等参见学位授予流程中的相关文件。 5.学位论文学术规范要求 学位论文不得剽窃他人成果。凡引用他人观点、成果的,必须详细列出材料出处,实事求是表达自己的研究成果。 学位论文写作规范具体要求参照“山东财经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写作规范”。 九、毕业与学位授予 硕士研究生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完成各项教学环节,修满规定的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准予毕业;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相应学科硕士学位。 十、其它 本规定从2018级硕士研究生开始施行。 在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的留学生以及港、澳、台学生参照本规定执行。
金融统计学(0714Z2)学科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情况表 类别 | | | | | | | | | | | | 必修课 | | | 政治理论课: | | | | | | 阶段性考核+考试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公共外语教学部 | | | | | | | | | | | | | √ | | 学科基础课 | | | | | | | | 经济学院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统计学院 | | | | | | | | | | | | | | | √ | | 统计学院 | 选修课 | | | | | | √ | | 阶段性考核+考查 | | | | | | | | √ | | 统计学院 | | | | | | | | | | | | | | √ | | 统计学院 | | | | | | | | | | | | | | √ | | 统计学院 | | | | | | √ | | 统计学院 | | | | | | | | | 19 | | | | | √ | | 统计学院 | | | | | | | | | | | | | | √ | | 统计学院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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